林默睁开眼睛,拍打着身上,可身上没有半点火星,看着布满灰尘的手,林默有些愣神。

    “快看,那癫子又发疯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今年第几次了,自从三年前修为被废,林家被灭门,李家千金上门退婚,这林默自那以后开始疯疯癫癫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林默也是可怜,好好一个天才,非要得罪什么极烟乐宗圣女,得不偿失啊!”

    “可惜喽,往日的天才,已成路口街角的乞丐,真是造化弄人。”

    林默听着过往人们对自己指指点点,差不多已经大致了解此时的处境了。

    “好家伙,被雷劈死不说,还魂穿一个废柴身上,哎~好在房租不用交了,字也不用码了,哈哈哈。”

    一想到房租不用交了,林默开始咧嘴傻笑着。

    “看,又开始了,快离他远点,傻子会传染的。”

    “妈妈那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孩子,那是废物。”

    林默站起身,对着身亲的母女咧嘴笑道:“老子解放了,再也不用码字了,去他的码字。”

    一边喊一边在街上狂奔,压抑的心情终于得以释怀,林默开心的样子,犹如三百多斤的孩子。

    林默整整跑了一上午,也许是累了,也可能是饿了,在竹林里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生活还得继续,房租是不用交了,可他总要吃饭呀。

    林默皱着眉摸着下巴,思索良久也没有想到办法。

    “嘿,大爷给点吃的吧,美女给点钱花花吧。”

    林默手里不知道哪里淘弄的破瓷碗,瓷碗边上有个大豁口,估计盛水都费劲,蹲在街角对着过往的人咧嘴傻笑着,像极了一傻子。

    得,这就是林默想到的办法,街头要饭。

    当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