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五一片好心说:“不管如何,兄弟暂避锋芒要紧。至于是否有瓜葛,待慢慢打探也不迟,总之好汉不吃眼前亏!”

    道理是对的,但是王伦不愿意。这里是自己唯一的家了,又能避到哪里去?再说发生问题总要解决的,一味逃避不是办法,好歹这里还是自己的主场----朗朗乾坤,对方还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越货不成?

    万一在其它时间其它地点碰上,那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呢。

    “无妨,小可行事光明磊落,何惧之有?”

    他说的光棍,如果不是先前发生了造谣中伤武植与潘金莲被革了生员的事,倒也有几分正气。

    只是他话音未落,王五便已惊叫起来,用手一指:“大郎快走!那人来了!”

    王伦闻声转过去,但见斜刺里一个大高个向这边冲过来。目测比杜迁还高些,肩宽胸阔,从短襟处露出的手臂有碗口粗,肌肉似要从短袖处崩出。

    是大汉,但不黑,国字脸上透着英武之气。

    “兀那可是王伦?”他大喝一声,震得王伦耳朵嗡嗡响。

    猛哥!

    给十个我也不是对手,这是王伦粗浅的认识。但现在不是逃避的时候,而且看对方的架势,那大长腿跑起来一定比自己快许多,还是不要冒险行那丢人之事了。

    “正是小可----这位壮士为何认得小可?”他浅笑一下,斯斯文文地问。

    武斗肯定不及格,还是来文的吧,这样万一被打也不丢脸,所谓文武殊途么。

    那人估计也没想到王伦是这等豆芽菜,见他淡定回答,先前握紧的拳头也松了些。

    “你就是王伦?”他确认道。

    “王伦又不是什么大人物,值得小可去仿冒么?”是祸躲不过,反正王伦在一刹那就决定了,如果对方打他,一定要逆来顺受、拳来伸头。凭对方表现出来的武力值,没必要还手,甚至连遮挡都失去了意义,还不如光棍些。

    这样或许还能减轻对方的怒意,因为打一个不还手的人会很没劲的。

    既然结果是这样,那就尽量在形象上拿分、在挨打前表现出一个男人的尊严吧!

    见他如此大方地承认了,那人也是一愣,可能这与他之前预想的有些出入。他曾以为,这个叫王伦的人一定是鼠头獐目、举止猥琐之辈,却未曾想也能列入帅哥级别。

    很正常,这年头做官取士的标准是“身、言、书、判”,所谓的“身”就是指形体相貌,这一点在四个标准中排第一位,可见古时候选官员还是看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