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上,那篇文章,早在之前就已经被很多人驳斥过,里面的很多地方不实,结果就是,造成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。
一批奥黑和一批“告知”们就开始了你来我往的争论。
一方面,有在澳洲有律师执照的华裔律师现身说法。
表示,在澳洲,强(和谐)奸和性侵完全是两个概念。
前者是很严重的刑事案件,而且是公诉案件,检察官肯定会钉死嫌疑人。
并不存在华国人在国外不被官方保护的情况。
同时逐条驳斥了那篇文章。
义愤填膺地表示,那是澳黑,说的根本不是事实。
同时嘲笑徐敏居然还是知名影评人,结果在没有搞清楚事情的真实性的清下,就断章取义。
同时又有在凹凸留学的华国留学生,表示,在澳洲很多渠道可以寻求帮助,并且公布了许多相关的人权组织,以此来表示,在澳洲,并非被侵犯之后,无助,绝望。
但是这些高知的反驳,很快地又被另外一群人质疑。
首先,因为那篇文章当中,虽然有一些混淆视听的东西,但是同样的也有真实的东西。
比如,那位被侵犯的华国留学生的那些采访。
她最后没有起诉,原因是时间过去太久了,而且诉讼过程非常复杂等等。
然后,就有人提出了质疑,在国内,被侵犯了,最常识性的问题就是报警,为什么在澳洲却要去选择那些人权组织?
又有人说,既然报警了,强(和谐)奸又是属于重罪,那么应该是公诉类型案件,似乎不是当事人不追究了公诉方就可以不追求的吧?
结果,双方就吵开了。
一边骂说是外国黑,以偏概全,说凹凸是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云云。
然后,另外一边同样的给出了数据,凹凸的强(和谐)奸率,比岛国高几十倍,又怎么说?
然后骂着骂着,吵着吵着,就不由自主地吵到了《华国留学生》这部电影上面。
一批奥黑和一批“告知”们就开始了你来我往的争论。
一方面,有在澳洲有律师执照的华裔律师现身说法。
表示,在澳洲,强(和谐)奸和性侵完全是两个概念。
前者是很严重的刑事案件,而且是公诉案件,检察官肯定会钉死嫌疑人。
并不存在华国人在国外不被官方保护的情况。
同时逐条驳斥了那篇文章。
义愤填膺地表示,那是澳黑,说的根本不是事实。
同时嘲笑徐敏居然还是知名影评人,结果在没有搞清楚事情的真实性的清下,就断章取义。
同时又有在凹凸留学的华国留学生,表示,在澳洲很多渠道可以寻求帮助,并且公布了许多相关的人权组织,以此来表示,在澳洲,并非被侵犯之后,无助,绝望。
但是这些高知的反驳,很快地又被另外一群人质疑。
首先,因为那篇文章当中,虽然有一些混淆视听的东西,但是同样的也有真实的东西。
比如,那位被侵犯的华国留学生的那些采访。
她最后没有起诉,原因是时间过去太久了,而且诉讼过程非常复杂等等。
然后,就有人提出了质疑,在国内,被侵犯了,最常识性的问题就是报警,为什么在澳洲却要去选择那些人权组织?
又有人说,既然报警了,强(和谐)奸又是属于重罪,那么应该是公诉类型案件,似乎不是当事人不追究了公诉方就可以不追求的吧?
结果,双方就吵开了。
一边骂说是外国黑,以偏概全,说凹凸是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云云。
然后,另外一边同样的给出了数据,凹凸的强(和谐)奸率,比岛国高几十倍,又怎么说?
然后骂着骂着,吵着吵着,就不由自主地吵到了《华国留学生》这部电影上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