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罗斯特哑口无言,他还真被问住了。

    的确如女孩所说,这些年过去,昂热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,这位看似不着调的混蛋校长不仅仅实力强大,在品味方面更是无人出其右,甚至在不少混血种家族心中,惧怕昂热更甚过秘党。

    毕竟秘党已经是过去时代的产物,但昂热那可是活生生的存在,对方风骚又时髦,而且一身血统实力深不可测,说当面打你脸,就会打你脸,而不是像一些道貌岸然的家伙背地里下黑手。

    比如同样实力强大的北美混血种汉高,虽然一手左轮非常霸道,甚至连昂热都曾不小心着了对方的道,但这厮最爱背后放人冷枪。

    “哦,丽莎女士同样言之有理,昂热的威名响彻混血种世界,也是为秘党长脸,毕竟就算是我佛也需要金装。”手撸佛珠的中年人又是一番感慨。

    弗罗斯特瞥了一眼身边这个中年人,心说你丫玩蛋儿去吧。

    “小丽莎,不愧是我的好孩子。”

    一道苍老声热情响起。

    只见一位身穿考究西装,满头银发的老人撑伞走来。

    正是昂热。

    “见过昂热校长。”丽莎轻笑着微微躬身。

    “哎呀呀,我的小丽莎又长大了啊,我可还记得你以前在尹顿公学上学的时候,因为失恋还哭过鼻子呢。”昂热跟女孩行贴面礼,忍不住打趣道。

    “那时候丽莎不懂事,直到长大后才知道那段经历的幼稚可笑。”丽莎神色感触,“昂热校长你还是跟以前一样,就算十年过去了,可时间好像并没有在你身上留下痕迹。”

    “是么……可能对于一位上百岁的老人,时间之神会给予适当的恩慈与怜悯,让时间流逝的慢一点吧。”昂热轻笑,绅士般探出一只胳膊。

    丽莎非常自然的伸出胳膊挽了上去。

    两人谈笑举止间俨然是一对父女形象,老父亲年迈却英俊,女儿貌美如花初入社交圈。

    “哼!”

    一声冷哼,弗罗斯特故意走了两步,靠前一个身位。

    “原来弗罗斯特家主也来了。”前方有人挡道,昂热有些意外的说。

    “昂热你才看见啊,还知道我这个校董也来了。”弗罗斯特冷哼,他就是要杀一杀昂热的威风。